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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湿粉类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时间:2025-12-29 15:18:47 点击次数:6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湿粉类食品(包括河粉、广东管局陈村粉 、省市湿粉示粿条、场监濑粉 、发布费湿淀粉等)作为广受欢迎的类食粮食加工品和淀粉制品 ,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存在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的品安风险,可能产生剧毒的全消米酵菌酸 。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广东管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省市湿粉示注意湿粉类食品微生物污染风险,场监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环境中分布广泛 ,发布费最适生长温度为36—37摄氏度,类食最适产毒温度为26—28摄氏度 ,品安其代谢产物米酵菌酸毒性极强 ,全消120℃加热20分钟仍难破坏。广东管局食用后可能导致多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湿粉类食品水分含量高 ,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 ,超过保质期易产生毒素米酵菌酸,冷藏冷冻条件下(≤4摄氏度)只能减缓细菌繁殖和产毒。米酵菌酸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 、秋季节,潮湿 、阴雨的天气,米酵菌酸中毒只需1毫克即可致命 ,且尚无明确的特效救治药物。

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  、储存条件良好  、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商超或市场等正规可靠渠道购买 ,购买时尽量选择小包装 ,避免反复冷藏。

湿粉类食品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购买湿粉类食品后应冷藏储存,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常温存放;开封后应尽快食用 ,发现包装破损或胀袋的湿粉类食品不要食用 。

对于超过保质期的湿粉类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即便感官性状看似正常  ,无发酸发臭等变质现象 ,也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并产生米酵菌酸毒素 ,食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

消费者可根据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登录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网址:https://spaqjg.e-cqs.cn/spscxk/)  。

责任编辑 :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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